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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典型公诉案件

张明楷最新作品:合同诈骗罪行为类型的边缘问题

以虚构的单位签订合同,一般表现为以根本不存在的单位名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指未经他人同意,冒用他人(包括其他单位)的名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其中,既可以是自然人以虚构的单位与对方签订合同,也可以是单位冒用其他自然人名义与对方签订合同...

合同诈骗罪及其司法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合同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裂出来的新型经济犯罪,它在保留了普通诈骗罪的一些共性特征外,又表现出自身特有的个性。这种个性主要体现在其犯罪构成的特殊性。鉴于本罪认定过程的复杂性,本文对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问题、罪数问题、共犯问题)作了剖析,以期有助于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此罪的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以合同为掩护、手段隐蔽、情况复杂的诈骗犯罪。在所有的诈骗犯罪案件中,合同诈骗案件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已成为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本文将综合我国合同法与刑法学基本原理对此作系统阐述和...

互联网视阈下合同诈骗罪的教义学回归

根据刑法教义学,利用合同实施网络诈骗犯罪,应当定性为合同诈骗罪。然而,司法实践却突破教义学的框架限制,将网络合同诈骗行为认定为诈骗罪。这一突破教义的现象,源于司法者对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从严从快”刑事政策的误读。“从严从快”刑事政策仅针对利用电信网络技术的普通诈骗罪,不能扩张适用于网络合同诈骗。在互联网场域中,利用合同实施网络诈骗行为的定性必须立基于刑法教义学的规范分析。...

周光权:交易习惯与合同诈骗罪的否定

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这里,民法典通过对包括“交易习惯”以及“当地习惯”或者“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广义习惯的认可,在法源中接纳了作为一般行为举止规范的习惯,使之具备民事裁判依据的性质和效力,为民事行为提供了指引。...

睡觉时险些被充电器炸失明,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责任谁承担?

消费者不当使用产品,造成损害后果发生的,一般由消费者自行承担责任。...

产品缺陷的扩张认定及责任承担

经营者有义务以更加积极的保护性措施确保过程中的产品安全性能,有义务为消费者标配排烟管道,并在产品的销售、安装和使用中建立起更加严格的售后跟踪制度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指示、引导和帮助。...

“产品自损”的侵权法救济置疑

“产品自损”是否应该包括在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1条规定的“损害”中,从而获得侵权法救济,中国民法学界看法不一。从比较法的视角看,很少有国家一概对“产品自损”给予侵权法上的救济(产品责任或者纯粹经济损失),从我国民法体系化的视角解释,我国法上的“产品自损”从本质上属于违约问题而应由合同法规范调整,而不应由侵权法的产品责任调整,否则将毁坏民法体系,特别是合同法与侵权法的制度价值。...

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什么特征,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如何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缺陷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何举证

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留必要的证据,如发票、产品说明书、保修单等。如果事先这些证据未能保留,当发生事故后就需要积极寻找证明产品厂家或销售商家的证据,尤其是许多产品的生产厂家往往在外地,而消费者是在当地商家购买,受害消费者向当地商家主张赔偿要比向厂家主张赔偿更便利,此时提供出售致害产品的商家的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实务中的认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本身是违反我国产品质量相关的行政法的,因此,法官在定罪时通常以行为违反行政法规、标准法为依据,认定伪劣产品的标准则以鉴定意见与专家意见为准。在司法实践中,上述的入罪方式并不存在大的问题,但是却容易造成法官将行政法与刑法混淆,过于依赖专家、鉴定意见,而使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机械式的入罪,而造成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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