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住宅权利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本罪的对象是他人的人身和住宅。人身,包括其身体和着装。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行为。首先,必须有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行为。其次,搜查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没有搜查权的人或者有搜查权的人滥用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进行的搜查。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根据《刑法》第23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经要求退出无故拒不退出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为公民住宅不可侵犯的权利。对象必须是他人的住宅,供人居住和生活的场所都应视为住宅。其范围,有院墙的以院墙为界,没有院墙的或公寓楼群,应以居室为界。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首先,必须有侵入住宅的行为。其次,必须是非法的。其非法性表现为:其一,没有合法根据未经他人允许进入他人住宅。其二,虽经许可或者有正当理由进入他人住宅后,但经要求退出无故拒不退出。司法实践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往往是其他犯罪的手段行为,如闯入他人住宅进行盗窃、抢劫、行凶等犯罪活动。这种情况择一重罪处罚。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如果是误入他人住宅,经要求后立即退出,不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245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的,从重处罚。
重点领域
重大涉税刑事案件辩护 贪污贿赂案件刑事辩护 销毁会计账簿犯罪案件辩护 人身犯罪案件刑事辩护 重大刑事案件法学专家论证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疑难税务案件研讨 未登记建筑合法性论证 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研讨 重大疑难行政案件论证 重大疑难民商诉讼案件代理范围
案件委托 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资深律师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