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现以《民法典》代替《婚姻法》。
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重婚罪类型
1、两个法律婚。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
4、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关系同居。
关于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前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后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五、案例展示
1、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赖小民犯受贿、贪污、重婚判处死刑。
赖小民在与妻子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并育有子女,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慧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两夫妻为了逃避限购令假离婚后与他人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因为只要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就解除了婚姻,故不存在假离婚的情形。
4、一方已结婚,又用虚假的证明材料与第三人登记结婚。
5、一方以欺骗登记机关领取或者冒领离婚证,又与他人结婚的。
6、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为了孩子离婚不离家也不办理离婚手续的,若一方与他人结婚的,构成重婚。因为离婚协议只是对离婚事项的安排,是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才是解除法定婚姻关系。
7、误认为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与他人恋爱并在亲友的见证下办了酒席但未领证。
8、诉讼离婚过程中,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六、事实婚姻的判断标准
1、双方有无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的意愿及事实。表现在持续、稳定的时间上、公开、固定的场所上。与出轨不同。
2、双方有无精神、物质上的相互扶助关系。在精神上相互支持,在经济上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与包养不同。
3、双方有无共同生育并抚养子女。共同生育、抚养子女,不仅要精神支持更要物质支持,还需要时间、空间上的保障。与代孕不同。
4、对合法婚姻的实质损害。与多配偶共同生活、生育抚养子女,严重侵害了一夫一妻的基本婚姻制度。与小三不同。
七、证据要求
1、重婚一方自认——基本不可能。
2、重婚对方的证言——堡垒最易从内部攻破。
3、结婚证、户口册——铁证,一般人不会领证,个别也有。
4、婚纱照、婚礼酒宴现场视频、亲友祝愿视频
5、房东、小区物业、邻居、群众、便利店工作人员等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证明
6、微信聊天记录、朋友圈照片文字
7、录音、视频
8、出生证记载父亲母亲
9、就诊记录记载父亲母亲、配偶
10、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行驶证
11、水电燃气电视宽带等登记户名、缴费支付记录
12、行车记录仪
13、监控录像
14、情书、保证书、忏悔书
15、其他消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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